【變更登記】股份有限公司
一、公司名稱變更
♦ 變更流程 |
公司名稱預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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召開股東會,須經股東會特別決議通過
※須由股東會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二以上股東出席,
並以過半數之出席股東表決同意並修改章程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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備齊應備資料,向所在地主管機關申請名稱變更登記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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名稱變更登記完成
※變更完成時間為5日內,須備齊應備資料且不含例假日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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至各區國稅局辦理營業變更登記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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營業變更登記完成 |
♦ 應備資料
1.事務所代辦委託書
2.股東會會議記錄─本所提供表格及內容登打,由主席及記錄簽章
3.變更後公司章及發票章─本所提供代刻服務
※其餘所需資料如申請書、設立變更登記表、營業事項登記表等文件皆交由本所辦理※
※以上流程及應備資料皆以各主管機關之公告及實際需要為準※
二、所營事業變更
欲變更之營業項目預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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召開股東會,須經股東會特別決議通過
※須由股東會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二以上股東出席,
並以過半數之出席股東表決同意並修改章程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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備齊應備資料,向所在地主管機關申請所營事業變更登記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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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營事業變更登記完成
※變更完成時間為5日內,須備齊應備資料且不含例假日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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至各區國稅局辦理營業變更登記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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營業變更登記完成 |
♦ 應備資料
1.事務所代辦委託書
2.股東會會議記錄─本所提供表格及內容登打,由主席及記錄簽章
※其餘所需資料如申請書、設立變更登記表、營業事項登記表等文件皆交由本所辦理※
※以上流程及應備資料皆以各主管機關之公告及實際需要為準※
三、增資減資變更
增減資金額及分配內容確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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召開股東會,須經股東會特別決議通過
※須由股東會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二以上股東出席,
並以過半數之出席股東表決同意並修改章程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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召開董事會,經董事會特別決議通過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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備齊應備資料,向所在地主管機關申請增減資變更登記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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增減資變更登記完成
※變更完成時間為5日內,須備齊應備資料且不含例假日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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至各區國稅局辦理增減資變更登記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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營業變更登記完成 |
♦ 應備資料
1.事務所代辦委託書
2.股東會會議記錄─本所提供表格及內容登打,由主席及記錄簽章
3.董事會會議記錄─本所提供表格及內容登打,由主席及記錄簽章
4.簽到簿─由出席董事親簽
5.存摺影本及銀行存款餘額證明
※其餘所需資料如申請書、設立變更登記表、營業事項登記表等文件皆交由本所辦理※
※以上流程及應備資料皆以各主管機關之公告及實際需要為準※
四、所在地變更
變更前後所在地於同縣市:
召開董事會,經董事會特別決議通過
※須經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之董事出席,
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變更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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變更前後所在地於不同縣市:
召開股東會,經股東會特別決議通過並修訂章程
※需經股東會三分之二以上之股東出席,
以出席股東過半數同意後,由董事會依上述方式決議變更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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備齊應備資料,向所在地主管機關申請所在地變更登記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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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在地變更登記完成
※變更完成時間為5日內,須備齊應備資料且不含例假日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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至各區國稅局辦理所在地變更登記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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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在地變更登記完成 |
♦ 應備資料
1.事務所代辦委託書
2.股東會會議記錄─章程經修訂者需要
3.董事會會議記錄─本所提供表格及內容登打,由主席及記錄簽章
4.簽到簿─由出席董事親簽
5.建物所有權人同意書 或 租賃契約書
6.建物所有權狀(須附註房屋稅籍編號)或最新一期房屋稅單
7.變更後發票章─本所提供代刻服務
※其餘所需資料如申請書、設立變更登記表、營業事項登記表等文件皆交由本所辦理※
※以上流程及應備資料皆以各主管機關之公告及實際需要為準※